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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生活

海豚也要上法庭?濟州島推動「法律人格」新保護模式

2025-08-11 更新
撰稿 專欄作者 高捷

在韓國濟州島,環保團體正推動一項突破性倡議:賦予瓶鼻海豚「法律人格」地位,使其得以透過代理人提起訴訟、保護自身權益。這群生活在沿海的鯨豚正面臨棲地破碎與人類干擾,現行法規難以實質保障其生存。

濟州島沿海約 130 頭印太瓶鼻海豚(Tursiops aduncus)正面臨漁網纏繞、船隻碰撞、建設噪音與養殖廢水等多重威脅。這個具備高度智慧與社會性的海洋哺乳類群,長期受到棲地壓迫,而現行法規卻缺乏效力讓它們有效抗衡。


為此,當地環保團體聯手提出前所未有的倡議:賦予瓶鼻海豚擁有「法律人格」,讓海豚得以透過代理人上法院維護自身權益。


瓶鼻海豚是高度社會化的海洋哺乳類,擁有卓越的聲音辨識與學習能力,常見於溫暖沿海水域。印太瓶鼻海豚為其一亞種,主要分布於亞洲與印度洋地區。照片來源


「生態法律人格」,讓海豚也能為自己發聲

從 2023 年起,濟州特別自治道政府即設置專門工作小組,包含學者、律師與專家,擬定「生態法律人格」(Eco‑Legal Personhood)制度,以換取更具實質性的保護機制。今年 4 月,西濟州海域已被劃為海洋保護區,提供了初步的庇護;然而,倡議人士指出:若無法律人格做後盾,仍難以對侵害行為採取司法行動。


如果成功,賦予法律人格將使這些海豚能有權透過代理人提出訴訟或法律申請,打擊人為侵害,這在韓國尚屬首例。


當地 NGO Marine Animal Research and Conservation(MARC)與知名紀錄片導演「Dolphin Man」Jeongjoon Lee 擔任倡議核心,前者積極介入纏網救援與科學監測,累積珍貴個體資料,也不斷透過公眾教育提升民眾對海豚保育的共鳴力。


MARC 是一家基於研究的非營利組織,該團隊以濟州島的南方瓶鼻海豚為起點,持續進行包括海龜等海洋生物在內的研究,並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公眾教育與政策倡議,推動海洋動物與人類共存的實踐。照片來源:MARC_Marine Animal Research and Conservation


印度與太平洋島嶼的先行做法

類似概念,其實已在印度與太平洋區域出現。2013 年印度環境森林部正式禁止捕獵、俘養或展演鯨豚類,明文承認牠們為「非人類人格」(Non‑Human Persons),不得為娛樂或展演對象。此外,印度政府亦設立「Project Dolphin」,並將恒河豚定為國家水生動物,全面推動淡水與海洋中鯨豚族群復育。


在太平洋島國聯盟中,梵蒂尼(Vanuatu)、庫克群島、東加王國與紐西蘭毛利社群於 2024 年簽署《He Whakaputanga Moana》宣言,首次集體承認鯨豚的法律人格地位,並同步設立專責保護基金與核心海洋保護區。毛利王室與長老也積極倡議,呼籲將鯨豚同樣視為具有自由移動、生態完整與文化表達的主體,並應賦予相應權利與代表能力。


瓶鼻海豚具備複雜的社交行為與回聲定位能力,能進行合作捕食與聲音辨識。印太瓶鼻海豚為其近緣亞種,體型略小、斑點明顯,常在近岸淺水域活動,易受人類漁業與沿岸開發影響。照片來源


法律人格:從理論到實務的挑戰

「法律人格」(Legal Personhood)理論認定,非人類實體(如企業、河流、自然系統)若具備人格地位,便能擁有權利與承擔義務,可被起訴、提起訴訟、持有財產等。在自然領域,全球已有相關實踐,包括紐西蘭《Te Awa Tupua Act》(將 Whanganui 河視為「不可分割且具生命性」的法律主體)、印度 Uttarakhand 高等法院的恒河與雅木納河案等。


但動物類的法律人格仍在早期階段,理論與實務均面臨挑戰。在美國,Nonhuman Rights Project 曾代表猩猩、象與海豚之類動物提起 Habeas Corpus(人身保護令),主張身體自由權與人格地位,但多數遭法院駁回;儘管如此,其訴訟引發法律界討論與社會關注。


總而言之,當濟州島的海豚開始具備「法律人格」,這不僅是一張保護名義,還是「動物權利」在亞洲大地上的一次制度躍進。它挑戰我們長久以來的法律與倫理界限,也讓人性重新考慮自己與其他物種之間的關係。如果濟州做到了,也許韓國將率先開啟海洋哺乳類權利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