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換節能設備獲補助!燈具與循環扇申請詳解,資格與流程一次搞懂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推出 113 年「台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鼓勵服務業者汰換老舊設備,提升用電效率。此項補助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或補助預算額度 4,700 萬元用罄為止。有意申請的業者可至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服務業汰換補助櫃台」臨櫃提出申請,受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
設立登記並於台北市營業的業者可申請補助
符合申請資格的對象,需為設立登記並於台北市營業的公司、行號或法人,申請時應提供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可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者。但各級政府機關、公立醫院學校及其出資捐助逾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法人,則不在補助範圍內。
多項節能設備納入補助 循環扇須取得節能標章
台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品項包括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接風管空氣調節機、照明燈具、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電冰箱、冷凍櫃、冷凍(藏)庫、空氣門簾及循環扇等。其中,申請空氣門簾、天花板循環扇、吊電扇或自動旋轉吊電扇等補助項目,無需檢附回收證明,但支用單據需為113年1月1日開始開立的發票或收據。且循環扇僅限購買取得能源署網站公告有效節能標章之天花板循環扇、吊電扇、自動旋轉吊電扇,立扇、箱型電扇、壁掛型電扇或桌上型電扇則非補助品項。
汰換冷凍庫 補助項目多元
若申請汰換或新設冷凍(藏)庫設備,汰舊換新的補助項目包含冷凝主機、庫板及周邊附屬設備安裝費用及施工所需之保險、職安衛費用,以及既有設備拆除清運費用、換新設備運送安裝費用。新設備則包含冷凝主機、庫板、智慧節能連鎖控制系統及周邊附屬設備安裝費用及施工所需之保險、職安衛費用,以及新設備運送安裝費用。
申請冷凍庫補助 需提供合法證明
申請冷凍(藏)庫補助,需檢附裝備設置地點之合法建物使用執照影本,及申請設置地點3個月內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使用分區應為商業區、工業區、公共設施市場用地)或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此外,申請汰換或新增冷凍(藏)庫時,應裝設「數位電錶」(集合電表)並委由冷凍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人員量測冷凍(藏)庫用電情形,量測時間須於周一至周日同一時間,個別量測申請前及完工後連續168小時,紀錄耗電(kW)及累計耗電量(kWh)。數位電錶得納入工程施作費用計算補助。
汰換空調設備 工程費用納入補助
若申請汰換中央空調設備,得申請補助項目包含冰水主機及周邊附屬設備,以及安裝設備直接使用之材料零件。工程施作費用則包含保險費用、職安衛費用、既有設備拆除清運費用及其他工程施作必要之費用。但如非屬工程施作必要之項目,如裝修費用等則不予補助。
各補助品項所需檢附文件及補助金額計算方式略有不同,申請業者可詳閱申請書及補助要點。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台北市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服務中心,諮詢專線0800-580-037,將有專員提供協助。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呼籲服務業者把握這次補助機會,一同為節能減碳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