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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真正循環再利用!一次性容器可不列入自備環保杯折扣
自從自備環保杯可以折5元之後,不少民眾都會自帶杯子到飲料店買飲品,不過原來不是每種自帶杯都可以享有優惠,根據環境部規定,民眾若自帶寶特瓶、紙杯、塑膠杯等一次性容器,並未規定店家一定得給予5元折扣。
2024-09-25 更新
撰稿 TVBS新聞網
一次性容器不能當作環保杯享有折扣
之前高雄有民眾自備環保杯到手搖飲料店購買飲料,卻因自備的是塑膠瓶而遭店家拒絕。根據環境部規定,對於一次性容器如寶特瓶、紙杯或塑膠杯等,店家得不提供價差優惠折5元。
民眾購買環保杯該怎麼挑?建議選用不鏽鋼或5號聚丙烯材質,以確保容易清洗、不會殘留茶垢,並具有更長的使用壽命,才能真正達到環保循環利用的目的。
對於自帶杯的折扣優惠,部分民眾表示疑慮,有民眾認為,既然鼓勵顧客自備杯子,就應該接受各種材質的容器。另有民眾指出,若對容器材質有過多規定,可能會降低沒有符合規定容器的人使用環保杯的意願,認為門檻不應設得過高。面對民眾的疑慮,部分店家秉持以客為尊的原則,對環保杯材質採取通融的態度。
超商自帶杯裝咖啡,結果竟只有半杯
除了材質限制引發爭議外,高雄還有一名消費者到超商購買咖啡時,發現自備的環保杯裝咖啡分量明顯不足,該名消費者將咖啡倒回咖啡紙杯時,發現分量僅有半杯。對此,消費者認為以中杯拿鐵90元的價格,卻只提供半杯的分量,超商的品管非常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