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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樹造林為何有碳權?企業可有哪些思考方向?

2024-05-13 更新
撰稿 CSRone永續智庫

隨著氣候變遷日益嚴重,減碳成為許多企業刻不容緩的課題,在多種減碳方式中,自然碳匯裡的森林碳匯成為了大眾的關注焦點。

隨著「台灣碳權交易所」於8月7日正式營運,不只坐擁大片林地的造紙公司股價大漲,也引起許多企業及農家想利用種樹造林或森林經營管理來獲取碳權。因此本文介紹現今炙手可熱的森林碳權。


一、為何種樹能減碳?



大家俗稱的碳為二氧化碳(CO₂),樹種下土壤之後,在生長階段及成熟階段皆會不斷透過樹葉下的氣孔將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吸進植物體,並透過細胞中的葉綠體進行光合作用,將二氧化碳(CO₂)+水(H₂O)轉為氧氣(O₂)+葡萄糖(C₆H₁₂O₆),而轉為葡萄糖的碳大部分就以多醣形式(纖維素、半纖維素、木質素)構成樹木的細胞壁,或以澱粉形式(也為多醣)儲存於種子、根、莖、果實等等¹。換言之,這代表「植物可以將大氣中的碳吸收,並轉為自己使用的營養或儲存在自己體內,因此對大氣產生減碳的效果」。


二、種樹之後如何取得碳權?


種樹造林或森林經營管理要轉為可以在碳交易市場買賣的碳權,需要通過第三方驗證並申請國內的溫室氣體抵換專案(《氣候變遷因應法後改為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或國際的碳認證標準來達成,此些碳標準的申請需經過一連串嚴謹且科學的步驟。以下以國際碳認證標準之一的核證碳標準(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為例:

 

  1. 辨識具開發碳權潛力之專案
  2. 選擇CDM既有方法學或新申請方法學
  3. 撰寫專案設計文件(PDD)
  4. 舉行利害關係人會議
  5. 透過第三方驗證機構(如TÜV Nord Cert GmbH等)確證
  6. 專案註冊成功
  7. 實行專案、監測並製作監測報告
  8. 通過第三方驗證機構查證
  9. 申請核發碳權
  10. 碳權發行成功


三、選擇方法學的注意事項


若想要申請碳認證標準,選擇方法學及依循方法學實行專案為十分重要的環節。以下將以「草地和農地之小規模造林和再造林專案活動簡化基線和監測方法(AR-AMS0001)」舉例說明如何運用森林碳權方法學。


(一)適用條件:意指造林專案需符合哪些條件才能適用此方法學,例如:造林專案的地點、對於專案開始時間的要求、於平地造林或山坡地造林影響的土地面積不超過一定比例、不影響原先的農業活動,以及專案活動的規模大小等條件。

(二)專案邊界及土地合格性:意指專案申請者須提供相關土地的使用權狀、土地狀況影像圖及土地使用資訊等。

(三)碳庫及碳層:意指選擇計算造林儲存碳的範圍及項目,並強調確保碳匯估算的準確度,若有自然或人為災害導致的變動將會要求修正計算內容。

(四)外加性分析:意即確保專案活動是為了溫室氣體減量目的及效益而執行,若無碳權作為誘因,該造林專案將難以存續。


四、所以,如何能開發森林碳權?


假設今天有企業響應永續發展,於沿海平地植樹造林,究竟能不能開發碳權?我們可以簡單分析一下。首先,需要確認植樹造林的土地是不是該企業所有?而該土地過去使用情形為何?


如果企業並非土地所有人,若想申請開發碳權,將會有困難。並且如果該土地過去就有一定規模的森林,同樣難以適用造林與再造林的方法學。


同時在成本效益考量下,如果企業植樹造林與減碳的規模過小,開發碳權的成本(如輔導費用、第三方機構費用、平台申請費用)會成為森林專案開發的挑戰之一


五、結論


在全球淨零目標及減碳政策推動下,減碳與經濟掛勾使得永續減碳行動不再是純粹增加成本的理想,透過新植造林、再造林或林業經營管理取得碳權,不僅回歸到以自然解方減碳,也使專案申請者能獲取應得的收益。但透過上述介紹及案例分享,可知森林碳權不如一般大眾所想的容易,不僅需科學量化數據,也需了解碳認證標準的申請流程及規範。因此若企業能認清上述現實並著手實施森林碳權申請,是擔起社會責任,真正使社會實現永續減碳未來願景的良好機會。




參考資料:

1. Verra官方網站:https://verra.org/

2.環保署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https://ghgregistry.epa.gov.tw/epa_ghg/


註解:

〔1〕葡萄糖除了大部分以多醣形式儲存於上述位置以外,尚有少部分以雙醣形式(麥芽糖、蔗糖)分別儲存於種子、根、莖,以及以單醣形式(果糖、葡萄糖、去氧核醣、核醣等)儲存於果實、細胞、細胞核等。


本文獲「CSRone 永續智庫」授權轉載。